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土耳其共和国外长就 叙利亚问题发表联合声明, 阿斯塔纳,2018年3月16日

487-16-03-2018

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邀请,作为叙利亚停火制度担保国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土耳其共和国的外长,于2018316日在阿斯塔纳举行会谈,对2017123-24日首次举行叙利亚问题阿斯塔纳国际会谈以来的三方合作进行总结,并:
1. 注意到当前在执行伊朗、俄罗斯和土耳其总统于20171122日在索契发表的《联合声明》方面,三方具有高度的协调水平;
2. 同意继续开展有效合作,该合作将对叙利亚乃至整个地区的局势产生积极影响,降低种族间和宗教间发生对抗的危险;
3. 指出即将于201844日在土耳其举行三方首脑会议;
4. 对阿斯塔纳进程在过去一年对改善叙利亚局势所做出的具体贡献表示满意,同时注意到通过集体努力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特别是摧毁了叙利亚的“伊斯兰国”)的事业上所取得的成功,并为在联合国安理会第2254号决议的基础上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5. 注意到,阿斯塔纳机制及其成就已经成为促进叙利亚和平与稳定的有效工具;
6. 表示决心继续采取协调一致的努力,以确保持续保持减少暴力的趋势;
7.  重申坚定不移地致力于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同时,他们还指出,无论任何人采取任何行动,都不应破坏这些原则,这些原则已经得到有关国际决议的确认,并且在索契“叙利亚全国对话大会”期间,明确、清楚地表达了叙利亚社会各阶层代表的意愿;
8. 再次声明深信不能用武力解决叙利亚冲突,欢迎在阿斯塔纳举行的八次高级别会谈所取得的进展,以期通过采取减少“当地”暴力、恢复冲突各方之间的信任、缓解人道主义局势和促进寻求政治解决的办法等措施,为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终止叙利亚冲突做出贡献;
9. 注意到201754日签署的《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建立冲突降级区的备忘录》的执行情况,并重申决心继续执行其适用于所有四个冲突降级区的条款,同时还指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上述冲突降级区的建立都不应破坏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
10. 明确决定继续合作,以最终消灭叙利亚境内的“伊斯兰国”、“努斯拉阵线(Jabhat al-Islam)”及其他被联合国安理会认定为此类性质的所有与“基地组织”或“伊斯兰国”有关的个人、团体、企业和组织,同时严防他们转移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11. 强调需要协助叙利亚人恢复国家统一和实现政治解决持续冲突,通过由叙利亚人自己领导和执行的、包容、自由、公平和透明的程序,通过叙利亚人民支持的宪法,并在联合国的适当监督下、在所有拥有相关权力的叙利亚人的参与下举行自由、公正的选举;
12. 欢迎于2018130日在索契举行的“叙利亚全国对话大会”,该大会为推动在联合国主持下的政治解决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重申致力于索契《对话大会》的成果,特别是成立“制宪委员会”,并在联合国秘书长叙利亚问题特使的协助下,在近期启动该委员会的工作;
13. 呼吁致力于叙利亚的主权、独立、统一、领土完整和团结的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政府和反对派的代表们,以及国际社会,支持“制宪委员会”的工作;
14. 强调必须迅速、安全和不受阻碍地向遭受持续冲突的地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15. 对不断违反停火制度表示关切,并声明,作为停火制度的担保国,将加大力度确保执行相关协定;
16. 欢迎联合国安理会针对叙利亚全境(包括东古塔、耶尓穆克、阿尔富和克夫拉亚、伊德利卜省、哈马省北部、卢克班和拉卡)严峻的人道主义状况通过的第2401号决议;
17. 表示愿意继续努力执行旨在加强叙利亚境内的停火制度和改善人道主义状况的上述决议的规定,并呼吁所有各方全力支持这一进程,包括通过增加人道主义供给、协助人道主义排雷、恢复生命保障设施和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以及保护历史遗产;
18. 欢迎在部长会议之前举行“被扣押者/人质释放、死者尸体转交和失踪者搜寻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并表示,坚信工作组的努力将有助于加强叙利亚冲突各方之间的信任;
19. 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阁下及哈萨克斯坦政府支持阿斯塔纳进程和举行叙利亚问题国际会议表示感谢;
20. 决定将于20185月中旬举行下一次叙利亚问题高级别国际会谈。
 

 

20183月16日,阿斯塔纳